路,就在没路的地方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
中国向来是一个善于遗忘的民族。一个又一个的王朝在统治者的穷奢极欲中覆灭,幸而拥有遗忘这一法宝,新的统治者仍能心安理得享受“天授之权”;在封建君主的残暴统治下下层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之有此法宝,百姓竟能“伤疤未愈忘了痛”,甘为奴隶,沦为牛马。于是,举国效仿,上下一片安和,终于成就了上下五千年的“天主上国”,威震海外,让那拿破仑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然而,就此遗忘,既心不甘,又名不正,行之自然也就不甚顺。于是,历代学者孜孜以求一个高效有序的遗忘方法,以期在全国推广。这到底是困难的,许多人终此一生也未有所成。但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从华夏大地走出了一位“天才”阿Q,在经过多年的思考、实验、总结后,这位横空出世的“伟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推出了一套崭新的理论——精神胜利法。此法迅速在社会上传开,有关著作一再脱销。可惜先生英年早逝,否则仅仅版税就足使其成为一方巨豪。
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地位越是低下,自尊心越是强烈,越是容不得别人触犯“天颜”,但现实是残酷的这些人往往没有什么能力,只能在社会低层苦苦挣扎,他们不能也不敢捍卫自己的尊严。于是,精神胜利法便有了用武之地。这是一种自欺更是欺人,怯懦的人们用它可以迅速化悲愤为自得,化耻辱为荣耀。于是他们可以心安理得,他们可以自娱自乐,并以能自轻自贱为荣,他们就有了理由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自然深受欢迎,况且中国人多,有钱有势者只是少数(有钱有势的有时仍不免要受气)所以市场很大,根据经济学原理它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行是理所当然的。
但它真的给人带来尊严了吗?自轻自贱只会让人失去斗志,丧失奋斗的动力,使人安于现状。于是,生活更加穷困,精神益加匮乏,只会被更多人践踏。当一个人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时,他还有何尊严可言?他又如何期待别人的尊重。当一个人可以厚颜无耻地接受“天下第一自轻自贱”的称号并以之为荣(而这决不是韬光养晦)时,又还能祈求谁的同情?精神胜利法,到底只是怯弱的人聊以自慰的工具,只是他们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而找的一个最荒诞的借口罢了。因为荒诞,所以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因此精神胜利法就是怯懦的人们卑贱地出卖自尊向残酷黑暗的社会乞讨一片用以苟存的土地的契约,就是他们在尊严被万人践踏后自己再去蹂躏一番以期从恶魔口中讨得连猪狗都弃之不顾的食物。精神胜利法带来的绝不是胜利,而是精神的完全丧失与尊严人性的泯灭。
精神胜利法只会让穷人更穷,弱者更弱。而所谓的强者们则从中取乐来挥霍他们空虚无聊的生命。他们从压迫弱者中体会身为强者的心满意足,以宣泄被更强者压迫的悲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不过是精神胜利法的延续。所以,精神胜利法也就成了上流社会倾轧下层社会的潜规则,给不合理的“弱肉强食”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衣。
但是,人一定要自救方能被救,苦难中的人永远不应该渴求从外界获得帮助,没有人可以永远帮谁。路,还是要自己来走。每个人都很卑微,来时一无所有;每个人,都很高贵,拥有一方值得坚守的净土。获得尊重的方法首先就是尊重自己。一个自尊自爱的人拥有捍卫自尊的信心与决心,于是他不在受人欺凌。“精神胜利”只能导致精神失败,自救才是解救自己的唯一途径。
或许“天才”阿Q以自己的十分的得意换取了旁人的九分得意,以娱大众。他这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精神”确实值得敬佩,甚至堪称时代的楷模。但他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效仿,当“精神”粉碎的时候,也便是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精神胜利”不再胜利的时候就是真正精神胜利的时候。
被救者必先自救,精神胜利法不行,自轻自贱也不行。每个人都在路上,都在寻找一条解救的道路。从一片黑暗中冲出,路,就在没路的地方。
   ——于一个没云的午后
 

本站域名:www.pen88.com | 站长QQ:0000000|QQ交流群:0000000| 备案:蜀ICP备11006699号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删除。 Design By :www.pen88.com